勞動合同簽一年中間能否辭職
簽訂一年期限勞動合同,中間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辭職: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辭職;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辭職;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單方面辭職。勞動合同簽一年中間能否辭職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