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合格報告應如何處理?
答:
1)綜合科收到不合格報告單后應立即登記并送相關科室。
2)主任工程師登記并安排責任監(jiān)督員進行調查。
3)責任監(jiān)督員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xiàn)場進行調查了解,必要時可要求進行復檢。若構成質量問題(事故)的,應按相應程序進行處理,處理結果應及時報綜合科備案。若不構成質量問題(事故),報主任工程師審核登記后將相關資料和結論報綜合科。
4)綜合科接到科室報告后應及時審核并歸檔。
5)監(jiān)督抽檢報告不合格的應按本程序中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