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流程
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流程如下:
1.土地管理部門于公開拍賣前30日發(fā)出拍賣公告。
2.競買人報名參加競買并索取有關文件。
3.競買人向拍賣人報送參加競買的有關資料,經審核批準成為競買人,交納保證金,領取競買號牌。
4.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并按程序公開拍賣。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通知》第24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執(zhí)行集體土地使用權時,經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可以裁定予以處理,但應當告知權利受讓人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征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有關稅費。對處理農村房屋涉及集體土地的,人民法院應當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協(xié)商一致后再行處理。”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哪些注意事項
1.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
2.土地出讓須符合政府規(guī)劃
3.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
4.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簽訂形式
5.出讓價格
6.合同公證
7.注意收回土地條件和時限
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是什么
有下列方式:
1.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2.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3.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即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單獨或者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移給他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