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oudan ranliao
偶氮染料
azo dyes
偶氮染料(偶氮基兩端連接芳基的一類有機化合物)是紡織品服裝在印染工藝中應用最廣泛的一類合成染料,用于多種天然和合成纖維的染色和印花,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膠等的著色。在特殊條件下,它能分解產(chǎn)生20多種致癌芳香胺,經(jīng)過活化作用改變?nèi)梭w的dna結構引起病變和誘發(fā)癌癥。偶氮染料——蘇丹紅蘇丹紅是一類合成型偶氮染料,其品種主要包括蘇丹紅1號、蘇丹紅2號、蘇丹紅3號和蘇丹紅4號,主要用于溶劑、油、蠟、汽油增色以及鞋和地板等的增光。偶氮染料的發(fā)現(xiàn)1859年j,p.格里斯發(fā)現(xiàn)了第一個重氮化合物并制備了第一個偶氮染料----苯胺黃.偶氮染料包括酸性 堿性 直接 媒染 冰染 分散 活性染料,以及有機顏料等. 按分子中所含偶氮基數(shù)目可分為單偶氮 雙偶氮 三偶氮和多偶氮染料:單偶氮染料:ar-n=n-ar-oh(nh2) 雙偶氮染料:ar1-n=n-ar2-n=n-ar3 三偶氮染料:ar1-n=n-ar2-n=n-ar3-n=n-ar4 式中ar為芳基.隨著偶氮基數(shù)目的增加,染料的顏色加深.
偶氮是染料中形成基礎顏色的物質,如果擯棄了偶氮結構,那么大部分染料基礎顏色將無法生成,有少數(shù)偶氮結構的染料品種在化學反應分解中可能產(chǎn)生以下二十四種致癌芳香胺物質 屬于歐盟禁用的 這些禁用的偶氮染料品種占全部偶氮染料底5%左右 而且并非所有的偶氮結構的染料都被禁用,.需要檢測偶氮的產(chǎn)品1 服裝、被褥、毛巾、假發(fā)、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的清潔衛(wèi)生用品、睡袋
2: 鞋、手套、手表帶、手提袋、各種錢包、公文包、椅子套
3 紡織或皮革玩具、帶有紡織或皮革服裝的玩具、合成染料有機化合物染料
4:消費者最終使用的織物和鈔線禁用偶氮染料并非所有偶氮染料都受禁止,受禁的只是經(jīng)還原會釋出法例指定的23種芳香胺類的偶氮染料,約有130種。這些受禁偶氮染料染色的服裝或其他消費品與人體皮膚長期接觸后,會與代謝過程中釋放的成分混合并產(chǎn)生還原反應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這種化合物會被人體吸收,經(jīng)過一系列活化作用使人體細胞的dna發(fā)生結構與功能的變化,成為人體病變的誘因。
有鑒與此,1994年德國政府正式在"食品及日用消費品"法規(guī)中,禁止使用某些偶氮染料于長期與皮膚接觸的消費品,并于96年4月實行之后,荷蘭政府也于96年8月制定了類似的法例,法國和澳洲正草擬同類的法例,我國國家質檢總局亦于2002年擬草了"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要求"的國家標準。
自1994年7月15日德國政府頒布禁用部分染料法令以來,世界各國的染料界都在致力于禁用染料替代品的研究。隨著各國對環(huán)境和生態(tài)保護要求的不斷提高,禁用染料的范圍不斷擴大。歐盟近期已連續(xù)發(fā)布禁用偶氮染料法規(guī),一旦禁令生效,對我國這樣一個紡織品和服裝出口大國的影響不言而喻。面對咄咄逼人的"綠色壁壘",國內(nèi)染料行業(yè)加緊替代產(chǎn)品的技術開發(fā)已刻不容緩。
2002年9月11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出第六十一號令,禁止使用在還原條件下分解會產(chǎn)生22種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并規(guī)定2003年9月11日之后,在歐盟15個成員國市場上銷售的歐盟自產(chǎn)或從第三國進口的有關產(chǎn)品中,所含會分解產(chǎn)生22種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過30×10-6的限量。2003年1月6日,歐盟委員會進一步發(fā)出2003年第三號令,規(guī)定在歐盟的紡織品、服裝和皮革制品市場上禁止使用和銷售含鉻偶氮染料,并將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偶氮染料的測試標準歐盟在其官方公布了有關有害偶氮染料測試方法的3項歐洲標準 。這些標準是實施歐盟2002/61/ec號指令的配套文件
分別是:
1:cen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學測試檢——驗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
2:en14362-1:2003紡織品——檢驗偶氮染料釋放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無須提取的情況下測試產(chǎn)品是否含有某類的偶氮染料
3: en14362-2: 2003紡織品——檢驗由偶氮染料釋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提取纖維以測試產(chǎn)品是否含有某類偶氮染料.偶氮染料的檢測方法偶氮是國際環(huán)保要求的必檢項目之一,檢驗方法有以下三種:薄層色譜法(tlc),氣相色譜及質譜聯(lián)用法(gc-msd)及高效液相色譜法(hplc)。標準規(guī)定被檢產(chǎn)品中不得含有23種偶氮染料中間體,若檢出其中一種即為不合格產(chǎn)品,其限量為3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