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尋釁滋事罪中情節(jié)嚴重
尋釁滋事罪中犯罪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一般包括有: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等情形。如何認定尋釁滋事罪中情節(jié)嚴重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一)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后果的;(五)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生產、經營的;(六)其他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