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子過戶給孩子可以通過出讓、贈與或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手續(xù),需要夫妻雙方與孩子攜帶身份證等材料去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手續(xù)。
一、夫妻共同房子怎么過戶給孩子
夫妻共同房子過戶給孩子可以采取出讓的方式、贈與的方式或者繼承的方式。過戶需要當事人辦理過戶登記,需要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買賣合同或贈與合同或遺囑等登記所需的材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第十六條規(guī)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擅自變賣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處理
擅自變賣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方式:另一方可以及時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要求撤銷雙方簽訂的合同返還財產;而且為防止第三方惡意轉讓或轉移財產在起訴時可向法院申請查封財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夫妻共同財產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