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不服一審判決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上訴,當事人在提起上訴時應當準備好相關證據材料遞交給人民法院。上訴一般只可以上訴一次,經過第二審法院審理過后作出的判決裁定宣判后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民事訴訟不服一審判決幾日內上訴
民事訴訟不服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二、可以上訴幾次
可以上訴一次。我國法院實行兩審終審制,第一審人民法院審理宣判的判決、裁定,尚不能立即產生法律效力,而允許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出上訴或抗訴,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的判決裁定,一經宣判,立即產生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民事不服二審判決申訴期限是多長
不服二審判決申訴期限一般是6個月內。當事人對二審判決或裁定不服不能再提起上訴。這是我國兩審終審制的體現。友情提醒,兩審終審制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即告終結的制度,對于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終審判決、裁定,當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不得按照上訴審程序提出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