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時,為終結現(xiàn)存的財產和其他法律關系,依照法定程序,對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從而剝奪公司法人資格的法律行為。公司清算公示程序?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公司清算公示程序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公司清算公示程序
第一步,登報公告登報45日后再去注銷公司。
第二步,注銷公司國、地稅,按照公司稅務情況決定國、地稅注銷的先后順序。
第三步,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通知、公告?zhèn)鶛嗳?,進行債權申報和登記,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執(zhí)行清算方案,分配財產,編制清算報告,并報告確認。
第四步,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申請。
第五步,到銀行注銷公司銀行賬號。
二、公司解散的情形
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予以解散,即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進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織
公司解散之后,一般都必須依法成立清算組織,進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組織后,公司原來的代表及業(yè)務執(zhí)行機關即喪失權利,由清算組取代之,清算組代表公司為一切行為。但是,公司的股東會及監(jiān)事會依然存在。根據(jù)我國《公司法》第183條的規(guī)定,公司解散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小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的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人選。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自此,即進入清算程序,公司便成為清算中公司。
(二)限制權利能力,停止營業(yè)活動
公司宣告解散后,其權利能力即受到法律的特別限制,這種限制系特指解散公司的權利能力僅局限于清算范圍內,除為實現(xiàn)清算目的,由清算組代表公司處理未了結業(yè)務外,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但是,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屬資合公司,股份的轉讓對于解散后的公司并不產生重大的利害關系,原則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仍可自由轉讓。
根據(jù)法律法規(guī),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序。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關于公司清算公示程序?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