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砌體工程施工技術要求有哪些?
砌體工程
一般規(guī)定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磚、砌塊在砌筑前,應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凍后表面結冰、污染的磚或砌塊;
2砌筑砂漿宜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配制,不得使用無水泥拌制的砂漿;
3現(xiàn)場拌制砂漿所用砂中不得含有直徑大于10mm的凍結塊或冰塊;
4石灰膏、電石渣膏等材料應有保溫措施,遭凍結時應經(jīng)融化后方可使用;
5砂漿拌合水溫不宜超過80℃,砂加熱溫度不宜超過40℃,且水泥不得與80℃以上熱水直接接觸;砂漿稠度宜較常溫適當增大,且不得二次加水調(diào)整砂漿和易性。
2砌筑間歇期間,宜及時在砌體表面進行保護性覆蓋,砌體面層不得留有砂漿。繼續(xù)砌筑前,應將砌體表面清理干凈。
3砌體工程宜選用外加劑法進行施工,對絕緣、裝飾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應采用其他方法。
4施工日記中應記錄大氣溫度、暖棚內(nèi)溫度、砌筑時砂漿溫度、外加劑摻量等有關資料。
5砂漿試塊的留置,除應按常溫規(guī)定要求外,尚應增設一組與砌體同條件養(yǎng)護的試塊,用于檢驗轉(zhuǎn)入常溫28d的強度。如有特殊需要、可另外增加相應齡期的同條件試塊。
外加劑法
1采用外加劑法配制砂漿時.可采用氯鹽或亞硝酸鹽等外加劑。氯鹽應以氯化鈉為主,當氣溫低于-15℃時,可與氯化鈣復合使用。氯鹽摻量可按表1選用。
2砌筑施工時,砂漿溫度不應低于5℃。
3當設計無要求,且最低氣溫等于或低于-15℃時。砌體砂漿強度等級應較常溫施工提高一級。
4氯鹽砂漿中復摻引氣型外加劑時,應在氮鹽砂漿攪拌的后期摻人。
5采用氯鹽砂漿時,應對砌體中配置的鋼筋及鋼預埋件進行防腐處理。
6砌體采用氯鹽砂漿施工,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過1.2m,墻體留置的洞口,距交接墻處不應小于500mm。
7下列情況不得采用摻氛鹽的砂漿砌筑砌體:
1對裝飾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2使用環(huán)境濕度大于80%的建筑物;
3配筋、鋼埋件無可靠防腐處理措施的砌體;
4接近高壓電線的建筑物(如變電所、發(fā)電站等);
5經(jīng)常處于地下水位變化范圍內(nèi),以及在地下未設防水層的結構。
暖棚法
1暖棚法適用于地下工程、基礎工程以及工期緊迫的砌體結構。
2暖棚法施工時,暖棚內(nèi)的最低溫度不應低干5℃。
3砌體在暖棚內(nèi)的養(yǎng)護時間應根據(jù)暖棚內(nèi)的溫度確定,并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3暖棚法施工時的砌體養(yǎng)護時間
暖棚內(nèi)的溫度(℃) 5 10 15 20
養(yǎng)護時間(d) ≥6 ≥5 ≥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