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減少返還彩禮的條件有什么
沒有結婚證減少返還彩禮的條件具體如下: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而共同生活了有一段時間;彩禮已經全部或者是部分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支付彩禮的一方提出返還請求等。沒有結婚證減少返還彩禮的條件有什么的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