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定智能建筑工程綜合布線系統(tǒng)的性能是否合格?
1單項合格判定如下:
1)對絞電纜布線某一個信息端口及其水平布線電纜(信息點)按gb/t50312中附錄b的指標要求,有一個項目不合格,則該信息點判為不合格;垂直布線電纜某線對按連通性、長度要求、衰減和串擾等進行檢測,有一個項目不合格,則判該線對不合格;
2)光纜布線測試結(jié)果不滿足gb/t50312中附錄c的指標要求,則該光纖鏈路判為不合格;
3)允許未通過檢測的信息點、線對、光纖鏈路經(jīng)修復后復檢。
2綜合合格判定如下:
1)光纜布線檢測時,如果系統(tǒng)中有一條光纖鏈路無法修復,則判為不合格;
2)對絞電纜布線抽樣檢測時,被抽樣檢測點(線對)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則視為抽樣檢測通過;不合格點(線對)必須予以修復并復驗。被抽樣檢測點(線對)不合格比例大于1%,則視為一次抽樣檢測不通過,應進行加倍抽樣;加倍抽樣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則視為抽樣檢測通過。如果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則視為抽樣檢測不通過,應進行全部檢測,并按全部檢測的要求進行判定;
3)對絞電纜布線全部檢測時,如果有下面兩種情況之一時則判為不合格;無法修復的信息點數(shù)目超過信息點總數(shù)的1%;不合格線對數(shù)目超過線對總數(shù)的1%;
4)全部檢測或抽樣檢測的結(jié)論為合格,則系統(tǒng)檢測合格;否則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