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間合同能跟第三方公司簽嗎
居間合同是由委托人和居間人簽訂的,如果第三方公司是居間人,可以和第三方公司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定義】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報告義務】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居間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是怎樣的
居間合同當事人的義務包括:
1.居間人應當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
2.如實報告訂立合同的有關事項和其他有關信息;
3.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自行負擔。
三、居間合同居間人報酬怎么給
1.報酬支付的前提,須是居間人促成委托人與第三人的合同成立委托人支付報酬是以居間人已為委托人提供了訂約機會或經(jīng)介紹完成了居間活動,并促成了合同的成立為前提條件。
2.受益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報酬的義務。支付報酬因居間事務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標準。報告居間,因居間人僅向委托人報告訂約機會,而不與其相對人發(fā)生關系,因此,居間人的報酬,應當由委托人給付。在媒介居間合同中,居間人不僅向委托人提供報告訂約機會,而且還要找第三人促成合同訂立,由于有了居間人的中介活動,使得委托人與第三人雙方發(fā)生了法律關系,委托人與第三人都因此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