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案件訴訟費誰承擔
離婚糾紛案件的訴訟費首先會由原告承擔,待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后由敗訴者承擔。如果判決后雙方都有責任的就按照雙方責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擔繳費。每件離婚案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糾紛案件訴訟費誰承擔的法律依據(jù)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chǎn)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chǎn)分割,財產(chǎn)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