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過了兩年還有效嗎
保證期間應優(yōu)先尊重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法律并未對保證期間的最長時間作出限制性、禁止性規(guī)定。根據(jù)民法意思自治原則以及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擔保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自行約定保證期間,當事人約定的保證期間超過兩年的,應認定有效。但是如果主債務超過訴訟時效,即使還在保證期間,保證人也可以主張訴訟時效的抗辯權。
擔保過了兩年還有效嗎的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