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行政復議的條件:主體均適格;申請人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理由;申請人在法定申請期限內(nèi)提出申請;并且該申請屬于行政復議機關的復議范圍和職責范圍等。行政復議的條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提出行政復議申請,除不符合行政復議法和本條例規(guī)定的申請條件的,行政復議機關必須受理。
第二十八條
行政復議申請符合下列規(guī)定的,應當予以受理:
(一)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guī)定的被申請人;
(二)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三)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請期限內(nèi)提出;
(五)屬于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范圍;
(六)屬于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行政復議機構的職責范圍;
(七)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復議申請,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體就同一事實提起的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