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相鄰關系
民法典中的相鄰關系是: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鄰所有人在使用或經(jīng)營這些相鄰的不動產(chǎn)時相互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包括用水、排水相鄰關系;通行相鄰關系;土地相鄰關系;通風、采光和日照相鄰關系。什么是相鄰關系的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 不動產(chǎn)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chǎn)、方便生活、團結(jié)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二百九十條不動產(chǎn)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chǎn)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一條不動產(chǎn)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條不動產(chǎn)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三條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不得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