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動切斷電源。
2.ⅱ類設備或等效的絕緣。
3.非導電場所:
(1)本保護措施用以防止帶電部分基本絕緣失效后同時觸及可能處在不同電位的部分。
(2)如果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使用0類電氣設備是認可的:
1)如果在基本絕緣失效時以下部分可能帶有不同電位,外露可導電部分的布置應做到在正常條件下人們不會同時觸及以下部分:①兩個外露可導電部分;②一個外露可導電部分和任何外界可導電部分。
2)在非導電場所內(nèi)不應有保護導體。
3)如果場所內(nèi)有絕緣的地板和墻,并且采用了以下一種或幾種布置,就滿足了1)的要求。
4)絕緣地板和墻的每個測量點的電阻不應小于以下值:①裝置的標稱電壓不超過500v時50ω;②裝置的標稱電壓超過500v時100kω。
5)所做的配置應是永久性的,并不應使它有失效的可能。預計使用移動式或便攜式設備時,也要確保有這種保護。
6)應采取預防措施,以確保所處場所不會出現(xiàn)來自外界可導電部分帶來的電位。
4.不接地的局部等電位聯(lián)結(jié)保護。
5.電氣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