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綜合計算工時制
綜合計算工時制指的是用人單位以標準工作時間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周期,綜合來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因為工作性質(zhì)特殊或者受季節(jié)及自然條件限制,需在一段時間內(nèi)連續(xù)作業(yè)的才可使用這一制度。什么是綜合計算工時制的法律依據(jù)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