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走私普通貨物罪構成要件
犯走私普通貨物罪的構成要件是: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外貿易管制;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海關法規(guī),逃避海關監(jiān)管。走私槍彈等違禁品以外的其他貨物、物品進出境,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為故意。犯走私普通貨物罪構成要件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jié)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guī)定處罰:
(一)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