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能離嗎
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能離。結婚證是用于證實婚姻存續(xù)關系最直接的證明,起訴要求離婚沒有結婚證時,只要還有其他材料證明婚姻關系存續(xù),也可以作為證據提交給法院,或者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檔,由婚姻登記中心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起訴離婚沒有結婚證能離嗎的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結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fā)結婚證。去民政局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然后讓工作人員出具婚姻關系存在的證明,再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