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期間房東賣房怎么處理
房屋租賃期間房東賣房的處理辦法如下:1、如果房東違反適租義務存在違約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房東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租賃合同賠償損失;2、承租人對房東所售的該房屋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3、房屋出賣以后,承租人仍可依法繼續(xù)租住。房屋租賃期間房東賣房怎么處理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第七百二十三條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