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小孩出生證明是不是證據(jù)
重婚罪小孩出生證明是證據(jù)。配偶出軌與他人所生的孩子得出生證明可以證明配偶已涉嫌重婚罪,同時仍然需要其他有力證據(jù),如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同居證明、鄰居的口供等。重婚罪小孩出生證明是不是證據(jù)的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jié)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jù)。
證據(jù)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rèn)、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shù)據(jù)。
證據(jù)必須經(jīng)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