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項目質量控制的規(guī)定有哪些?
1、施工項目質量控制應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實施gb/t19000族標準的“計劃、執(zhí)行、檢查、處理”循環(huán)工作方法,不斷改進過程控制。
2、施工項目質量控制應滿足工程施工技術標準和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
3、施工項目質量控制因素應包括人、材料、機械、方法、環(huán)境。
4、承包方應對工程施工項目質量和質量保修工作向發(fā)包方負責。分包工程的質量應由分包方向承包方負責。承包方應對分包方的工程質量向發(fā)包方承擔連帶責任。分包方應接受承包方的質量管理。(總分包之間的質量關系)
5、施工項目質量控制應實行樣板制和首段驗收制。施工過程均應按要求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
6、施工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項目質量責任制和考核評價辦法。項目經理應對項目質量控制負責。過程質量控制應由每一道工序和各崗位的責任人負責。
7、分項工程完成后,必須經監(jiān)理工程師檢驗和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