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拖欠貨款,如果雙方得不到協(xié)商的情況下,是可以進行訴訟的,同時要注意訴訟的時效。那么欠貨款訴訟時效多長時間?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欠貨款訴訟時效多長時間
(一)拖欠貨款的訴訟時效為三年?!睹穹ǖ洹返谝话侔耸藯l第一款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二)已注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注明清償貨款日期之日起算。
(三)未注明履行清償貨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限從欠款人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四)對已經超過貨款糾紛訴訟時效期限的欠條,欠款人又重新打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限重新開始起算。
二、勞動爭議仲裁時效與勞動爭議訴訟時效的區(qū)別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當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定期間。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不履行權利,即喪失請求法院依實體法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的民事法律制度。這兩種時效制度既有共同點,也有不同之處。其共同點是:二者都屬于喪失時效,即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喪失法律保護的一種制度。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于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規(guī)定在第三章第二節(jié)“申請和受理”之中,結合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行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規(guī)則》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爭議事由是否超過仲裁時效,適用無需對方當事人提出,采取主動審查制度。如果認為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時效,則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即當事人超過仲裁時效,喪失的是“申訴權”。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和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予以裁判。如果當事人確已超過訴訟時效,法院只能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即當事人仍有訴權,只是喪失“勝訴權”而已。由此可見,法院審查認定訴訟時效是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進行的,是被動的,而不是主動的。因此,法院在將勞動仲裁時效轉化為訴訟時效后,對于當事人請求訴訟時效的審查認定,只能適用上述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一條只僅僅規(guī)定了債權請求權,而并未規(guī)定“確認之訴”適用訴訟時效制度。當事人請求確認勞動關系屬于確認之訴,法院在審理中只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予以確定,而非裁判一方向另一方履行義務或行使權利。
三、車禍訴訟時效怎么算
(一)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fā)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
(二)對于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甚至需要后續(xù)治療的,訴訟時效應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沒有構成殘疾的以治療終結之日開始計算;構成殘疾的,以傷殘評定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三)經過交警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終結書并送達當事人,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算;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公安機關未制作調解終結書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調解達成協(xié)議,但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四)受害人死亡的,自受送達事故認定書之日起算。
(五)傷害當時未曾發(fā)現(xiàn),后經檢查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六)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xù)治療費,自實際發(fā)生后起算。
(七)侵權人、賠償義務人不明的案件,以明確侵權人以及賠償義務人之日起算。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欠貨款訴訟時效多長時間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貨款支付請求權適用普通訴訟時效,所以欠貨款的訴訟時效也是三年。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