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有什么時間要求
處理交通事故的具體時間要求:1、當事人未及時報警,事后又報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受理期限為收到報警后三日內;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報警之日(即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處理有什么時間要求的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xiàn)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jīng)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并告知當事人;經(jīng)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xiàn)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