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立案規(guī)定?
中國刑法對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立案規(guī)定是:本罪屬于行為犯,只要犯罪分子實施了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就構成犯罪,而不論其犯罪目的是否達到。所謂買賣,即對國家機關證件實行有償轉讓,包括購買和銷售兩種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立案規(guī)定?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