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裁定不服的申訴方式是民事案件中當事人對判決、裁定認為有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刑事案件中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等。
一、終審裁定不服怎樣申訴
終審裁定不服的申訴方法如下:
1.民事案件中,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因此,民事判決終審后,當事人仍舊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再審。
2.刑事案件中,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
3.行政訴訟中,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zhí)行。
二、終審裁定不服上訴期限是多久
終審裁定不服上訴期限是15天內,裁定上訴期10天,從當事人收到判決、裁定之日起算。刑事案件判決上訴期10天,裁定上訴期5天,從收到判決、裁定之日起算。超過上述期限的,視為被告人放棄上訴的權利,即使對判決有異議,只能通過申請再審的途徑解決,而不能通過上訴的方式解決。
三、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
適用一審終審的案件有:
1.選民資格案件;
2.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4.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5.確認調解協(xié)議案件;
6.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一審終審的判決、裁定與兩審終審終審的判決、裁定法律效力相同。
一審終審是審級制度的一種,案件經過一級法院的審判即告終結。在實行一審終審制時,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成為確定的判決、裁定當事人或有關人員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