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調解的適用范圍
治安調解的適用范圍包括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情節(jié)較輕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若是經過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治安調解的適用范圍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