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想要債務人還債,債權人就需要對債務人要去提供擔保物等等,那么債務人在什么條件下可以將標的物提存?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nèi)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債務人在什么條件下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條規(guī)定: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債權人拒絕受領債務人的履行債務,可以是基于正當理由,也可能是無正當理由。正當理由,常見的有:債務人履行債務存在嚴重質(zhì)量問題或者與合同的約定嚴重不符、債務人遲延履行債務而導致合同目的已經(jīng)不能實現(xiàn)、合同已經(jīng)被債權人依法解除或者依法為無效的情況、還可以是債務人違反合同的約定履行時間而提前履行債務的。另外,不可抗力等法定理由,也是正當理由。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下落不明,是一種連續(xù)失去音訊的狀態(tài)。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chǎn)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jiān)護人;
二、標的物是什么意思?
標的物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商業(yè)買賣合同中的特定名詞,標的物指買賣合同中所指的物體或商品。舉例說明,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房屋租賃關系,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標的和標的物并不是永遠共存的,一個合同必須有標的,而不一定有標的物。在提供勞務的合同中,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務關系。而在勞務合同中,就沒有標的物。
標的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存在的權利義務關系標的物是指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商業(yè)買賣合同中會有的特定名詞,標的物指買賣合同中所指的物體或商品。舉例說明,在房屋租賃中,標的是房屋租賃關系,而標的物是所租賃的房屋。標的和標的物并不是永遠共存的。一個合同必須有標的,而不一定有標的物。舉例說明,在提供勞務的合同中,標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勞務關系。而在勞務合同中,就沒有標的物。
三、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存
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指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債務人提出履行債務的請求,債權人能夠接受履行,卻無理由的不予受領。構成拒絕受領的正當理由可以是:
(一)債權人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影響。
(二)債權人遇到了難以克服的意外情況,無法受領。比如得了傳染病入院治療,又無可代為受領人。
(三)債務人交付的標的物存在嚴重質(zhì)量問題,甚至與合同約定根本不符,比如購買的是造紙原料,運來的卻是垃圾。
(四)債務人遲延交付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五)合同被解除、被確認無效等等。如果債權人拒絕受領提出了正當理由,債務人不能將標的物提存。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債務人在什么條件下可以將標的物提存的相關知識,債權人拒絕受領債務人的履行債務,可以是基于正當理由,也可能是無正當理由。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