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有哪些分類
定金的分類有:
1.訂約定金
訂約定金又稱為立約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的訂立而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2.成約定金
成約定金是以擔保合同的成立或生效為目的而給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3.解約定金
解約定金是指以擔保合同的解除為目的而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4.違約定金
違約定金實際就是履約定金 , 即以擔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
二、退回定金合同還有效嗎
協(xié)商解除合同并退回定金后,該合同就無效,只是簡單退還定金那購房合同就還有效,除非雙方都銷毀合同原件就無效。
友情提醒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guī)定,【定金擔?!慨斒氯丝梢约s定一方向?qū)Ψ浇o付定金作為債權(quán)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chǎn)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shù)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shù)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shù)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無權(quán)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三、定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從屬性。
定金隨著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隨著合同的消滅而消滅。
2.定金的成立具有實踐性。
定金是由合同當事人約定的,但只有當事人關(guān)于定金的約定,而無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擔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當事人將定金實際交付給對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預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
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quán)。就是說,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