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拉合刀閘時,開關必須斷開(倒母線除外,但母聯開關必須處于合閘狀態(tài)并取下其控制保險),合閘能源為電磁機構的開關還應將合閘的動力保險取下。
(2) 設備送電前必須將有關保護加用,沒有保護或不能電動跳閘的開關不準送電。
(3) 開關不允許帶電壓手動合閘,但在特殊情況下,彈簧操作機構的開關當其能量儲備好時允許帶電壓手動合閘。
(4) 運行中的小車開關不允許打機械閉鎖手動分閘。
(5) 在操作過程中,發(fā)現誤合刀閘時,不得將誤合的刀閘再拉開,只有弄清情況并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才允許將誤合的刀閘拉開。
(6) 在操作過程中,發(fā)現誤拉刀閘時,不得將誤拉的刀閘重新合上。只有用手動蝸姆輪傳動的刀閘,在動觸頭未離開靜觸頭刀刃之前才允許將誤拉的刀閘立即合上,不再操作。
(7) 對于有位置指示器的刀閘,在相應開關合閘前要檢查切換繼電器勵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