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戶不按時交租金怎么催
租戶不按時交租金一般都是通過訴訟方式催收。出租人可以以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按照規(guī)定此時出租人有權收回租賃的房屋,并且同時要求承租人補交相應的房屋租賃。通常在處理這樣問題的時候,一般都是通過訴訟方式進行的。
1.當出現(xiàn)承租人拖欠房租的情況時,出租人可以首先根據(jù)實際情況,與承租人進行協(xié)商,以求得雙方當事人的共識和諒解。出租人與承租人經(jīng)協(xié)商來取得一致意見時,出租人可以邀請雙方當事人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幫助敦促承租人按合同約定履行交納租金的義務。
2.如仍不能解決問題時,出租人可以根據(jù)租賃合同中的有關約定條款,申請房地產(chǎn)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3.在以上方法都無法解決承租人欠租問題的情況下,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確定承租人應交納的房租,交追究承租人的違約責任。人民法院的審理結果具有最高效力,其判決可以強制執(zhí)行。
二、拒不支付租金是否認定為解除合同
1.不能認定,但是可以按照規(guī)定進行解除合同。
2.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因為承租人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權是以支付租金為代價的,出租人出租租賃物的目的就是收取租金,承租人能按時足額支付租金,出租人通過讓渡財產(chǎn)使用權而獲得租金收入的合法權利才能得到保障。
法律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三條 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三、租客不交租金可以報警嗎
是可以報警的。無論是業(yè)主或是代理業(yè)主的中介、物業(yè)管理處都沒有權利把租出去的房屋停水停電,如果把停水停電作為逼使承租人交納房屋租金的手段,是違法的。
首先還是應該了解房客拖延拖欠房租的真實原因,對于收入穩(wěn)定的房客,如果因為緊急情況確實無法按時交租,雙方可以協(xié)商處理,可以考慮給予寬限;一般情況下,在合同簽訂時,都應收取至少一個月的押金,避免自己陷入被動;有時有可能只是房客一時忘記,不妨提前幾天提醒房客準備。如果是惡意欠租,則可按照合同約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權利,出租人可解除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