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計算項目的劃分有哪些?
工程量計算項目的劃分
根據(jù)概預算定額規(guī)定的項目按先分部工程后分項工程的順序劃分。分部工程的劃分為:
①土建工程
以2000年頒發(fā)的《全國統(tǒng)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福建省統(tǒng)一基價表》為例,上冊為結構部分,下冊為裝飾部分,分為土石方工程,樁基礎工程,腳手架及垂直運輸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構件運輸及安裝工程,木結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保溫、隔熱工程,金屬結構制作工程,門窗工程,樓地面工程,墻、柱面裝飾工程,天棚裝飾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混凝土、砂漿配合比表,共17章及附錄。
②給排水工程
可劃分為給水工程、用水設備及器具安裝工程、排水工程等分部工程。
③暖通工程
可劃分為采暖工程和通風工程等分部工程。
④電氣工程
一般分為照明工程、動力工程和電話工程等分部工程。
⑤設備安裝工程
分部工程項目確定后,就可根據(jù)施工圖紙,結合確定的施工方法中的有關內容,將各分部工程劃分為若干分項工程,列入工程預算需計算工程量的細目。如土石方工程可以劃分為人工挖地槽(坑)、人工運土、人工平整場地、回填土等分項工程。又如磚石工程可以劃分為砌基礎、砌內墻、砌外墻、磚柱等分項工程。
如果概算定額中沒有相應的分項工程,則應注明,以便調整或編制補充定額。
列出分部、分項工程時,其名稱、先后順序和采用的定額編號都必須與所選用的定額保持一致,以便套用和查找、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