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制混凝土構件制作工程量計算總規(guī)則有哪些?
預制混凝土構件制作工程量計算總規(guī)則
預制混凝土構件制作工程量等于按施工圖計算出的數量加上各類構件的額定損耗率,其計算公式為:
預制構件制作工程量=按施工圖算出的數量×(1+構件損耗率)
構件的額定損耗率是混凝土構件運輸、堆放損耗及安裝損耗,其制作損耗已包含在定額中,不得另計。
工程量計算時,為便于一數多用,減少計算工作量,應結合預制柱的運輸類別劃分及安裝綜合基價子目的設置條件計算。一般多采用先分別算出每一規(guī)格柱的體積,最后合并的方法。
預制柱在運輸時,柱長6m以內為二類構件,6~14m為三類構件,l4m以上另行處理。單件重量超過40t(即16m3)時,另行處理。
預制柱在安裝時,按單件體積在3m3以內、8m3以內、15m3以內劃分。
例10—5試計算預制鋼筋混凝土工形柱的工程量。
[解]根據計算規(guī)則,應計算圖示工形柱的實體積,牛腿并入柱身體積。所以
v柱=(5.7+0.4+0.25)×0.6×0.4+3.05×0.4×0.4+[0.25+(0.25+0.4)]×0.4÷2-(0.14∕6)×[0.35×0.35+(0.35+0.4)×(3.55+3.6)+0.4×3.6]×2=1.709(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