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強制拆遷該怎么維權(quán)
1.行政復議
政府下達了《責令強制拆遷決定書》,規(guī)定不服決定,可以在收到?jīng)Q定書之日起60日內(nèi)向上一級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因為《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如果對地方政府的行政行為不服的,群眾只能向上一級地方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但是如果只是對執(zhí)法部門或者拆遷辦作出的決定不滿,可以直接到政府法制局申請行政復議,因為《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如果群眾對縣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的行政行為不服的,既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選擇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復議。
2.行政訴訟即“打官司”
群眾不服決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但是行政復議和訴訟不能同時進行,可以先復議后訴訟,也可以直接訴訟。
二、行政強拆的程序是什么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1)行政強制拆申請書;
(2)裁決調(diào)解記錄和裁決書;
(3)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4)被拆遷房屋的證據(jù)保全公證書;
(5)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zhuǎn)用房權(quán)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6)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7)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2.依據(jù)強制拆遷決定實施行政強制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
3.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xiàn)場作為強制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nèi)物品進行證據(jù)保全。
三、強拆訴訟時效是多久
因被強拆直接提起訴訟的期間為六個月。因?qū)儆谛姓V訟,并不適用民事訴訟中的訴訟時效。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提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chǎn)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