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糾紛官司要多久能有結果
經濟糾紛官司一般要六個月才有結果。但如果案情復雜的話,主審法官可以申請延長,從立案之日起計算。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經濟類刑事案件應當經過偵查階段、起訴審查階段以及審判階段。經濟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時限,在法律中是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的。
法律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經濟糾紛案件會刑拘嗎
經濟糾紛案件不一定會刑拘,涉及到經濟糾紛案件如果出現了犯罪的情形是會刑拘的。單純的經濟糾紛屬于民事案件的范疇,不存在犯罪問題,不會被刑拘。如果經濟糾紛中夾雜有其他違法事實,觸犯刑法的,如合同詐騙等,此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能坐牢,具體看案情。
三、經濟糾紛訴訟時效多久
經濟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但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請求支付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或者扶養(yǎng)費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規(guī)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或者扶養(yǎng)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