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戶口在男方家怎么辦
離婚孩子戶口在男方家的處理方式:一般可以由雙方協商隨父或隨母。如果跟隨直接撫養(yǎng)方,戶口不在直接撫養(yǎng)方的,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xù),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guī)定予以辦理。離婚孩子戶口在男方家怎么辦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yǎng)、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