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簽署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合同簽署的基本要素是:
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互為有償;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
二、合同簽訂的流程
1.一方當事人發(fā)出希望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作出同意訂立合同的承諾;
3.當事人之間就合同條款,進行協(xié)商;
4.自各當事人簽字蓋章后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三、合同簽訂時間怎么規(guī)定
合同簽訂時間的規(guī)定是雙方當事人關于合同達成一致,雙方簽字蓋章的時間是定義的時間。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備一定的要件后,便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換句話說,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并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與合同成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兩者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它們之間的聯(lián)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則。但它們之間的區(qū)別也是明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