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認罪書有什么壞處嗎
一般簽認罪書沒有什么壞處,即便是不自愿認罪的,后續(xù)在審判中也可以重新指出。認罪書是當事人對所犯罪行供認無余,由公安人員代寫,并由被告人簽字確認。簽認罪書有什么壞處嗎的法律依據(jù)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一條對于認罪認罰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時,一般應當采納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議,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不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二)被告人違背意愿認罪認罰的;(三)被告人否認指控的犯罪事實的;(四)起訴指控的罪名與審理認定的罪名不一致的;(五)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