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注冊資本罪既遂量刑規(guī)定?
我國人民法院對于虛報注冊資本罪的既遂適用的量刑規(guī)定是,對犯該罪的行為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對單位則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報注冊資本罪既遂量刑規(guī)定?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虛報注冊資本數(shù)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