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詐騙警察立案后會怎么處理
詐騙警察立案后處理方法是審查確定案件性質,對于確有犯罪事實符合立案條件的,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獲取有關證據(jù),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同時受害人可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線索,積極協(xié)助警方破案;經(jīng)過審查,對于不夠刑事處罰需要給予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送有關部門。
二、詐騙怎么知道警察有沒有立案
知道警察有沒有立案的方法是:報案人到報案的公安機關去查詢是否已經(jīng)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接受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一般情況下,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復雜線索,經(jīng)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復雜線索,經(jīng)地(市)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六十日。
三、詐騙警察不立案怎么辦
警察不立案的處理辦法:
1.有權要求他們出具不立案的通知書,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2.向檢察院提出,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對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說明;
3.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