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權的效力怎么認定
土地抵押權的效力認定有以下幾種情況:1、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2、抵押設定后債務到期未清償時抵押權人才能依法對抵押的土地行使權利;3、依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未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而抵押的,抵押合同無效。土地抵押權的效力怎么認定的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
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chǎn)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chǎn)優(yōu)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