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夫妻共有財產,房子賣了,幾年后離婚,財產的分割方式是夫妻共有財產可以夫妻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交由法院按照一定規(guī)則進行判決。公司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需要分情況,如果是一方婚前設立的公司屬于個人財產,但婚后產生的孳息、自然增值可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房產夫妻共有財產,房子賣了,幾年后離婚,財產怎么分
房產夫妻共有財產,房子賣了,幾年后離婚,財產分割方式如下:
1.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2.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財產歸所有權一方所有,不進行分割。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公司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么
公司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jù)情況確定:
1.一方婚前設立的,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設立的,另一方并不享有任何權利的,屬于個人財產。
3.婚后共同設立的或者一方使用共同財產設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單獨處理了怎么辦
夫妻一方私自處理共同財產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根據(jù)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