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有哪些
建筑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包括:1、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雙方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4、建筑合同成立的其他必要條件。建筑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有哪些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fā)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