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對方長輩送的東西離婚后是否還歸還
雙方結婚前對方長輩送的東西,屬于個人財產,離婚后不會歸還。但如果明確是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對方的彩禮,雙方屬于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返還。結婚前對方長輩送的東西離婚后是否還歸還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