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和收據(jù)丟了怎么辦
租房合同和收據(jù)丟了的解決辦法是及時補辦。當事人可以及時聯(lián)系對方說明情況進行補簽或者復印,雙方不能通過協(xié)商解決的可邀當?shù)鼐游瘯蛘吲沙鏊埱髱椭黄疬M行調解,中介公司簽訂的租房合同和收據(jù)丟了可以直接聯(lián)系中介公司進行復印。
根據(jù)《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二、租房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項
租房合同要防套路需注意的事項有:
1.出租方出租的合法性;
2.承租房屋的定義和描述是否準確及房屋的交付狀態(tài);
3.租金相關費用所包涵的內容及收費標準和付款方式;
4.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5.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6.房屋續(xù)租、擴租、轉租或優(yōu)先購買權的約定及條件;
7.對不可抗力與合同終止的約定;
8.雙方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三、租房合同需要每年重新簽嗎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租賃合同并不一定每年都重新簽訂的,租賃合同到期后,雙方同意續(xù)租又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原租賃合同有效,但變?yōu)椴欢ㄆ谧赓U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及房屋承租人的優(yōu)先承租權】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是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租賃期限屆滿,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