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人民團體印章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偽造人民團體印章罪的成立條件是:1、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2、侵害的客體是人民團體的正常活動的聲譽,和社會公共秩序;3、主觀方面是故意;4、客觀方面是實施了偽造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行為。偽造人民團體印章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guān)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并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