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財產我管理能計算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當事人代為管理父母的財產的,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知識產權的收益等相關財產。父母的財產我管理能計算為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