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有些情侶在結婚之前女生會要求男生,在所購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么婚前要求在房產證上寫女方名字合理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婚前要求在房產證上寫女方名字合理嗎
(一) 名字決定了房子以后的歸處,萬一雙方最后分道揚鑣,那么房子就要按上面的名字進行分配。當然如果婚前是男方付的全款,那么女友要求加上名字顯然不是理所當然的。
(二) 把女方的名字加在男方婚前的房產證上,這很明顯的要體現出男方對女方的愛,不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就表示男方不愛女方。但是,在婚前就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對于男方來講,是有非常大的法律風險的。
二、婚后房產證加女方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后房產證加女方名字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情況而定: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的,屬于共同財產,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屬于個人財產。
三、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
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婚后登記在出資人名下的,屬于出資人婚前個人財產;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婚后登記在夫妻名下的,視為一方對另一方贈與,房屋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橐龇ㄋ痉ń忉屓谑畻l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從上面的文章我們可以了解到,婚前房產證加女方名字是有法律效力的,具體要看房屋屬于結婚前一方個人財產還是結婚后女方與男方共同還貸等情形。以上便是小編為您帶來關于婚前要求在房產證上寫女方名字合理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