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問題應該如何應對
面對婚姻中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在發(fā)生家庭暴力時,受害者可錄音錄像,且應當及時報警,保留好報警回執(zhí)、配合公安機關制作相關的調查筆錄或調解筆錄。并及時拍攝被施暴后的傷情照片,保留好醫(yī)院出具的就診證明和鑒定部門出具的傷情鑒定意見;
2.對于多次施暴者,必要時受害者可申請公安機關向其出具告誡書,或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3.可以選擇起訴至法院,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fā)現(xiàn)正在發(fā)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jié)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二、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證據(jù)有哪些
證據(jù)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 一般來說,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證據(jù)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報警記錄。
2.受害方就醫(yī)時醫(yī)院開具的病歷記錄或檢查照片。
3.相關鑒定機構對受害人所作出的傷害鑒定的結果。
4.施暴一方的書面保證或有關錄音
5.鄰居朋友的證言。
如果發(fā)生家庭暴力時,保姆、鄰居、朋友、同事等在場,并愿意出庭作證,他們的證言就可以作為認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jù)之一,與其他證據(jù)一起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三、家暴離婚怎么起訴對方
家暴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向法院提交起訴狀
2.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并繳納訴訟費用。
3.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